其實受創到一個極限之後就不會再往下掉了。

維持在一個詭異的平衡點。

但是,一樣會發狂的。

 

 

 

那些個我就算心不甘情不願也已經接受了的事實,需要一再提醒嗎?

一個好不容易藉由外力創造出來,中等之上的好心情,瞬間被撲滅。雖然一直都是這樣,這也屬於我應該要接受的事情之一。

但是那很難受,知道嗎?

益發不懂事的妹妹,年紀和心智不成正比。

在她這個年紀,我已經接下佐野內場的工作;就算是自家母親開的,也是工作。一直到要滿二十一歲的現在,都是用工作養活自己。

可我永遠不是她,沒辦法完全理解她的腦袋裡在想什麼。

我也沒有控制她行動的能力,我只是『姊姊』,在法律上只是旁系血親。

所以到底要逼迫我到什麼時候呢?

 

 

 

每一次每一次,都在收拾那對父母和妹妹的爛攤子。

從國中開始我會為了父母的面子替他們解釋,就算在家裡充耳不聞,康家人在外的面子不能丟。

到父親遺棄,我說他在外地工作了;到母親遺棄,我說她陪著父親去了。

撒謊到最後會認為這一切都是真的,像是又活在虛假的夢裡。

於是當哪天又接觸到血淋淋的事實,看到被砸下來的爛攤子,就這樣失去做夢的力氣。

哪天有不知情的人問起,又一再重複謊言,直到不自覺相信,接著破碎;一次又一次。

不懂事的父母揮霍家庭,造就了一個不懂事的妹妹,然後毫無責任感的拋家棄子,留照顧四個孩子的責任給祖父母和姑姑。

實際上,負責中間緩頰聯繫等等的都是我。

 

知道嗎,我已經快忘記妹妹是我的家人。

我不在意她什麼時候回家或者回不回家,只想知道她什麼時候要遠離我的視線到母親那裡去讓我能活得輕鬆一點。

拋棄我的人我可以每年母親節父親節一樣給予祝福,只要他們不在我的視線內不添麻煩不干擾我的生活。

我可以容忍他們對我完全不了解,可以容忍從沒盡過父母義務的人要求我盡到子女的責任。

但我沒有要求他們負責我的人生,所以除了一學期沒幾千塊的金錢支援以外也請不要來煩擾我。

妹妹也一樣。

 

我已經很累,很累了。

不能負責我的人生,我的成長期,也請不要造成我的麻煩。

隨便你們要去酒家去外遇去各自另成家庭,拋棄也已經是過去的事了。

隨便妳要跟誰住去誰家造成誰的困擾。

我習慣一個人,也不介意一個人。

沒有依賴也不要緊,要我做誰的依賴也無所謂。

 

 

只要能有個安靜的生活,我可以用這個身體裡的一切交換,包括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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